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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宅基地是自己的,房屋到底能不能翻建?看是否符合这4点

    信息发布者:筲箕湾便民信息平台
    2019-05-27 22:36:22   转载


    俗话说:富润身,德润屋。随着农民收入渠道不断增多,很多农民通过外出打工、做些小生意、开展规模种养殖或精细化种植,日子逐步富裕起来。很多农民的房屋都是建成时间较久,不但破旧不堪,而且结构布局很不合理,总想着建一处新房,改善一下自家的居住生活条件。
    但当前来讲,农村的宅基地取得是非常困难的,主要是因为村内的空闲地大部分已经用完,空闲宅基地也没有一下顺畅有效的退出机制,于是很多农民想起了翻建,就是把自家原有的房屋拆掉重建新新房。

    有些农民觉得房屋是自家的,宅基地也是自家的,且已经取得了相关证件,自己就可以任意翻建了。实际是,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、改善居住生活条件,国家一直是大力支持和鼓励的,但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也不能随意,要符合以下4点才行。
    (1)必须符合规划。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规定:“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”虽然说老旧宅基地取得了相关证件,在当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,但土地规划还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,房屋翻建时是否符合规划,还要看翻建时的城乡规划情况。


    (2)必须是户口没有迁走。我们知道,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如果你们家户口全部迁出这个村庄,也就不再是这个村集体的成员,也就没有了宅基地的资格权。只要旧房屋没有倒塌,你仍然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,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,也可以将房屋和宅基地转让村里的其他农户,但翻建改建房屋是不允许的。
    (3)必须符合“一户一宅”条件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这是也《土地管理法》的明确规定,如果你除了该房屋在村里还有一处住宅,那就不允许再翻建这一处房屋了。

    (4)必须没有超出相关标准。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之所以要依法报批、严格审查,主要原因之一便是防止超标准超规格建设,按照《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》相关规定,农民自建的垂直分户房屋,建筑层数应为2-3层,且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.3米,超过这些建造标准是不被允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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